低壓電器施工及驗收規范一般規定
發布人:管理者 發布時間:2023-08-222.0.1 低壓電器安裝前的檢查,應符合下列要求:
2.0.1.1 設備銘牌、型號、規格,應與被控制線路或設計相符。
2.0.1.2 外殼、漆層、手柄,應無損傷或變形。
2.0.1.3 內部儀表、滅弧罩、瓷件、膠木電器,應無裂紋或傷痕。
2.0.1.4 螺絲應擰緊。
2.0.1.5 具有主觸頭的低壓電器,觸頭的接觸應緊密,采用 0.05mm×10mm 的塞尺檢查,接觸兩側的壓力應均勻。
2.0.1.6 附件應齊全、完好。
2.0.2 低壓電器的安裝高度,應符合設計規定;當設計無規定時,應符合下列要求:
2.0.2.1 落地安裝的低壓電器,其底部宜高出地面 50~100mm。
2.0.2.2 操作手柄轉軸中心與地面的距離,宜為 1200~1500mm;側面操作的手柄與建筑物或設備的距離,不宜小于 200mm。 2.0.3 低壓電器的固定,應符合下列要求:
2.0.3.1 低壓電器根據其不同的結構,可采用支架、金屬板、絕緣板固定在墻、柱或其它建筑構件上。金屬板、絕緣板應平整;當采用卡軌支撐安裝時,卡軌應與低壓電器匹配,并用固定夾或固定螺栓與壁板緊密固定,嚴禁使用變形或不合格的卡軌。 2.0.3.2 當采用膨脹螺栓固定時,應按產品技術要求選擇螺栓規格;其鉆孔直徑和埋設深度應與螺栓規格相符。
2.0.3.3 緊固件應采用鍍鋅制品,螺栓規格應選配適當,電器的固定應牢固、平穩。
2.0.3.4 有防震要求的電器應增加減震裝置;其緊固螺栓應采取防松措施。
2.0.3.5 固定低壓電器時,不得使電器內部受額外應力。 2.0.4 電器的外部接線,應符合下列要求: 2.0.4.1 接線應按接線端頭標志進行。 2.0.4.2 接線應排列整齊、清晰、美觀,導線絕緣應良好、無損傷。 2.0.4.3 電源側進線應接在進線端,即固定觸頭接線端;負荷側出線應接在出線端,即可動觸頭接線端。 2.0.4.4 電器的接線應采用銅質或有電鍍金屬防銹層的螺栓和螺釘,連接時應擰緊,且應有防松裝置。 2.0.4.5 外部接線不得使電器內部受到額外應力。 2.0.4.6 母線與電器連接時,接觸面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《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母線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》的有關規定。連接處不同相的母線最小電氣間隙,應符合表 2.0.4 的規定。
2.0.4 不同相的母線最小電氣間隙 額定電壓(V) 最小電氣 間隙(mm) 額定電壓(V) 最小電氣 間隙(mm) U≤500 10 500<U≤1200 14
2.0.5 成排或集中安裝的低壓電器應排列整齊;器件間的距離,應符合設計要求,并應便于操作及維護。
2.0.6 室外安裝的非防護型的低壓電器,應有防雨、雪和風沙侵入的措施。
2.0.7 電器的金屬外殼、框架的接零或接地,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《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接地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》的有關規定。
2.0.8 低壓電器絕緣電阻的測量,應符合下列規定:
2.0.8.1 測量應在下列部位進行,對額定工作電壓不同的電路,應分別進行測量。 (1)主觸頭在斷開位置時,同極的進線端及出線端之間。 (2)主觸頭在閉合位置時,不同極的帶電部件之間、觸頭與線圈之間以及主電路與同它不直接連接的控制和輔助電路(包括線圈)之間。 (3)主電路、控制電路、輔助電路等帶電部件與金屬支架之間。
2.0.8.2 測量絕緣電阻所用兆歐表的電壓等級及所測量的絕緣電阻值,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《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氣設備交接試驗標準》的有關規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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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0.9 低壓電器的試驗,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《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氣設備交接試驗標準》的有關規定。